6月28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江西省林业局召开《江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新闻发布会。江西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宾发布和介绍有关情况。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焦三梓,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徐鹤飞,江西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皓,抚州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开发,崇义县委书记李国泉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现场
刘宾指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是党中央赋予江西的重大改革任务。2023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把江西列为全国三个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之一,对江西省寄予改革厚望。《江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的出台,是贯彻国家决策部署的需要,是落实省委深化改革的需要,是推进山区林区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需要。全省林业系统用好国家赋予的先行先试政策,推进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攻坚和整体提升,不断增强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内生动力,不断提升山区林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作出林业贡献,为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更多的创新经验和实践案例。
刘宾介绍了《建设方案》主要内容和特色。焦三梓、徐鹤飞、杨皓、吴开发、李国泉分别就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方便林农林企办理林地和林木不动产权证方面的改革举措,江西省在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健全金融支撑机制方面的具体措施,《建设方案》在林木采伐管理、林业产业发展、惠农惠企等方面创新举措,抚州市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畅通林权登记发证、林权流转收储等方面的前期探索,以及崇义县如何系统落实《建设方案》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了解,《建设方案》明确了深化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激活集体林发展潜力,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发展现代林业产业,拓宽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畅通林权登记,加强林业基层基础等7个方面共19项具体改革任务。同时,《建设方案》明确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纳入林长制工作范围,在江西省遴选30个县(市、区)进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试点,并建立健全改革成效评价、先行试点进退、容错纠错激励等工作机制,为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全省林业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建设方案》,进一步促进林权流转,发展规模经营,争取多方获利,夯实林业基础,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林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改革活力,以改革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文/图 李华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