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深入基层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促进支队职能履行、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高依法行政、廉洁执法的水平,8月2日上午,江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一支队举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义务监督员颁证仪式。支队长殷新华主持颁证仪式并讲话。支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延望,相关大队负责人及地方政府、路段经营单位、服务区运营单位、辖区运输企业和涉路工程建设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仪式现场 摄影 李佳昕
会议强调,支队聘请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一是深入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保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要紧紧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要让群众满意。大队要充分认识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执法工作监督的重要意义,要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二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发展的形势所需。当前执法环境日趋复杂,执法压力不断增大,需要全体执法人员主动作为,凝聚执法合力,提升执法效能。要准确把握义务监督员的功能定位,各方共同努力,实现行政执法与社会监管的紧密衔接,真正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三是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的必然选择。执法人员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主动配合义务监督员的监督,同时要树立服务理念、完善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颁证现场 摄影 李佳昕
会议要求,一是克服心理顾虑,树立正确的监督观念。义务监督员要克服顾虑,敢于积极主动开展监督工作,多提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当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联络员、咨询员、监督员、宣传员,为提升支队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作出贡献;二是增强责任意识,创新社会监督新形势。义务监督员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广泛参与交通运输执法工作,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多反映群众心声,执法人员要多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使监督员成为依法行政的“智囊团”,不断改进提高工作;三是相互支持配合,共同做好社会监督工作。支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倾听民心民意是加强依法行政的有效方式,义务执法监督员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桥梁,双方要相互配合好,使支队内外监督形成合力,织密“监督网”,共同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健康发展。
会上,殷新华代表支队为五名同志颁发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聘书。(文 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