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围绕“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召开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邹寒山出席并介绍江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成效,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付忠诚、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副处长朱向彬、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副院长黄一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供图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为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采取“筛、评、控”和“禁、减、治”为工作总体思路,从打基础、建体系、防风险等方面做出具体安排。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要求,有序推进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优先评估化学物质加密监测、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筛查评估与管控、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攻关、人才培养和创新平台建设等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为逐步实现目标,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做出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高位推动,纳入考核。依托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了涵盖14个省直单位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印发《〈江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分工》,对重点任务以及主要落实措施进行了分解和明确。二是保障资金,提升能力。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进一步强化新污染物治理装备保障,填补新污染物等监测空白。三是强化联动,形成合力。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会同农业、市场等部门持续强化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管理,加强农药登记管理,严格农药生产许可审批;依法推进相关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改造工作;以省土壤专委会名义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优先控制化学品风险管控政策和措施的通知》,督促各相关部门、各地全面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政策和措施。
接下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将持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开展新污染物环境监管与治理试点,进一步强化新污染物治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严密防范新污染物环境和健康风险。(文 高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