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记者从南昌市教育局获悉,本月开始,南昌市将开展公办学校参与民办学校合作办学专项治理工作,严查公办学校是否与民办学校交流合作变通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
南昌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本次专项治理对象是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办学校,主要检查2013年以来公办学校是否借合作办学名义侵占国家资产资源,是否和民办学校混淆不清、共谋利益,是否与民办学校交流合作变通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侵占群众利益行为。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9月开始,至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根据时间安排,10月中旬至11月底,南昌市教育局将对公办学校参与民办学校合作办学治理情况进行覆盖检查。
按照南昌市教育局要求,对公办学校未经同意,擅自参与民办学校合作办学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处罚;对仍发生严重违规办学行为的民办学校,将给予核减其招生计划等处罚;对履职不到位、专项治理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学校,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记者万仁辉)
全体党员干部坚守纪律底线,坚决做到"12个严禁"。[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