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省级法制(治)报采访团记者参观省高院
“踏遍青山人未老,风景这边独好。”江西这片热土以其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在全国生态格局中占据着重要位置,并首批全境列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被誉为全国最绿的省份之一。江西全省法院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重要指示和江西省委推进绿色崛起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固树立现代环境司法理念,依法审结了一批环境资源类案件,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全力服务江西的科学发展、绿色崛起,为打造美丽中国的“江西样板”和江西省生态文明实验区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环境资源审判庭
为青山绿水提供司法守护
“这是我省首例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案,省高院二审判决改判被告赔偿原告136万余元,这是一审判决赔偿额的8倍多。”在介绍环境资源审判情况时,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助理审判员、法学博士陈幸欢这番话引起了媒体关注。陈博士说的这起案件,是被称作为江西首例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案,今年5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作出二审判决,改判由被告江西鹰鹏化工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江西星光现代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因废气污染导致的苗木损失136万多元。
“这是江西法院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的一个缩影。”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兵说。近年来,江西全省法院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近3年来,在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建设、机构队伍配备、理论调研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2015年9月,经江西省编办批准,江西高院挂牌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
2015年11月,九江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暨西海巡回法庭正式挂牌成立,这是我省中级法院建立的首个环境资源审判庭。九江全市13个基层法院中,有6个基层法院已设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其中,武宁县法院最早设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另外,7个基层法院根据情况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形成了较为固定的环境资源审判组织。
此外,赣州的南康区法院、龙南县法院、上犹县法院、于都县法院均已抽调有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经验的法官,先后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截至2016年8月,江西共有25个法院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或合议庭。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今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期间指出,绿色生态是江西的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强调要打造美丽中国的“江西样板”。今年8月,江西省成为三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近年来,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固树立现代环境司法理念,依法审结了一批环境资源类案件,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全力服务江西的科学发展、绿色崛起,为打造美丽中国的“江西样板”和江西省生态文明实验区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体党员干部坚守纪律底线,坚决做到"12个严禁"。[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