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江西    |    直观中国    |    视界    |     原创    |     特色产业   |    热点专题    |    滚动
万年公安:打造“简案快办”新模式 跑出公安工作现代化“加速度”
2024-07-22 11:27:31来源:江西新闻编辑:张震寰责编:邱观史

  江西新闻客户端讯 今年以来,万年公安在健全完善“小案快破”改革的基础上,积极推出刑事案件“简案快办”工作机制,通过“简”程序不“减”权利,“提”速度不“降”质量,抓实全过程执法监督,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平均办理时间大约20天,办案时长缩短60%,推动简案快办常态化、高效化运转,促进刑事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优化工作流程  实现执法办案全流程提速

  该局对刑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推动公检法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刑事案件“简案快办”工作机制,将盗窃、危险驾驶、交通肇事、帮信、故意伤害等5类案件纳入繁简分流范围,明确繁简分流工作遵循的指导原则、分类标准、分流程序、衔接办法及办理要求,确保简案快速、集中、规范办理。

  同时,构建以万年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为依托,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轮驻检察官+速裁法庭+值班律师”为架构的“简案快办”平台,实行案件办理、移送起诉、庭审诉讼、送押羁押“一站式”运行,优化职责分工。组建专业化速裁侦办、审判团队,实现20%办案力量办理60%简单案件的目标。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速裁、简易程序的案件,他们明确规定侦查、审理、判决等各部门各阶段办理时限,缩短办案时间,提升办案效率。对于刑事拘留直诉拘留7天的案件,采取“3+2+2”办理模式,即公安机关3天内完成立案移送,检察机关受理后2天内提起公诉,法院2天内完成宣判,确保案件在嫌疑人刑拘期满前办结。采取“模块化”“填充式”的方法,制定盗窃、危险驾驶、交通肇事、帮信、故意伤害类等5类简易案件证据指引,确保案件调查取证及卷宗制作质量,避免反复补充证据,提升案件查办效率。

  针对简易案件要素明确、关键证据突出的特点,万年县公安局联合县检察院采取“模块化”“填充式”的方法,制定简易案件证据指引,确保案件调查取证及卷宗制作质量,避免反复补充证据,提升案件查办效率。

  该局进一步完善规范化伤检程序,将原有的第三方有偿开展伤情鉴定服务调整为万年县公安局法医部门免费鉴定,鉴定周期从5个工作日减少至3个工作日,在减少群众费用支出的同时提升鉴定效率,保证鉴定结果质量和信息安全。制定《万年县公安局人体损伤程度检验鉴定委托须知》在价格鉴定方面,打破部门壁垒,加强跨部门沟通与协作,明确由县公安局为县发改委价费管理与认定工作人员提供车辆、经费等保障。同时,共同研发“价格认定”APP,实现价格认定数字化、智能化。

  此外,该局坚持端口前移,构建集约式办案模式,建立繁简分流“周筛选周移送周反馈”机制,把好简易案件快速甄别、高效移送的入口关。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速裁的案件,直接移交检察院简案办案组集中受理,由简案办案组采取“三合一”办理模式,实现告知、讯问、认罪认罚等工作一次性统一办理。

  联动合作,实现案件流程一体化推进

  该局建立公检法联席会商制度,加强部门协作,构建信息共享、提前介入、专人办理的工作格局。定期或根据需要时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就适用简案快办工作机制办理的案件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研讨交流,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助推“简案快办”工作构建良性互动机制。

  另外,该局强化内部考核,对办案部门和民警适用“简案快办”工作机制办理案件实行量化管理,将“简案快办”纳入积分管理和单位考核中,强化结果运用,将年度积分排名与表彰奖励、职级晋升、干部任用相挂钩,以此调动民警和办案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该局还联合万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和看守所设立速裁法庭。为确保速裁法庭的实质化运行,针对刑拘直诉和取保直诉案件,由万年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开庭审理变更为分别在万年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和看守所速裁法庭判决,进一步减少当事人诉累。速裁法庭现通过要素式审查机制办理简案,目前,万年县人民法院已在速裁法庭审理案件61起,刑事速裁最快仅需15小时,平均庭审时长由传统庭审的2小时缩短为20分钟,有力推动案件审理提质增效。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