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教育局联合该市财政局、物价局下发《南昌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同时公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标准。据悉,南昌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对辖区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评定等级予以政策支持。
记者了解到,南昌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标准分为5项一级指标,25项二级指标,评估总分共计100分,得分为85分以上可被评为A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得分为80分至84分可被评为B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得分为75分至79分可被评为C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幼儿园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教职工发生体罚、变相体罚幼儿的行为,教育部门将对其一票否决。
按照相关评分要求,南昌农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少于3个班,城市乡镇幼儿园不少于6个班,原则上不多于12个班;城镇幼儿园生均用地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农村幼儿园生均用地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
在班额方面,南昌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班为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各年龄班幼儿数最多不超过规定班额5人。配备教职员工时,平均每班教师不少于2人,保育员不少于1人(寄宿园不少于2人),幼儿与保健人员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50∶1。
《办法》规定,南昌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报园所的实际情况,按照“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总原则进行认定。此外,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对辖区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评定等级予以政策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定等级作为获得市级以上奖补资金的依据。今后,未经评定的民办幼儿园一律不得享有市级以上奖补资金。(记者万仁辉)
全体党员干部坚守纪律底线,坚决做到"12个严禁"。[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