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记者从南昌市物价局获悉,南昌老住宅区居民管道燃气安装费收费标准已经正式确定:未配套建设管道燃气设施的居民住宅区新建管道燃气,居民申请安装管道燃气的,需交纳管道燃气安装费,其安装费收费标准定为2800元/户(智能燃气表另加200元/户)。
与此同时,已安装管道燃气的居民住宅区,未使用管道燃气的居民申请安装管道燃气的,其管道燃气安装费收费标准参照2800元/户(智能燃气表另加200元)执行。自建房、别墅和低密度联排高档住宅用户,其管道燃气安装费,由用户和有资质的燃气经营(或安装)企业根据工程造价情况协商确定。
对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低保家庭,南昌实行优惠政策,即其管道燃气安装费收费标准按照南昌市保障性住房管道燃气建设安装有关费用标准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以上收费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也就是说,2016年1月1日后预收的老住宅区居民管道燃气安装费,按新的收费标准实行多退少补。
此外,南昌市物价局规定,进贤、安义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定价程序,抓紧时间,拟定当地老住宅区居民管道燃气安装费收费标准,经当地县政府同意后,报南昌市物价局审批。(记者陈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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