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宋城历史文化街区研发非遗旅游商品,开发了以“客家文化”为主题的文创系列产品200余件,受到游客的欢迎;香火龙、客家山歌、板凳龙等非遗项目,以商品化的形式进入关西村非遗小镇,为小镇产业发展注入了新活力;会昌县通过“协会+公司+基地+编织户”的经营模式,让藤器产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壮大……
近年来,赣州市建立“保护优先、整体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保护理念,将非遗保护传承与旅游开发、乡村振兴、生产性保护有机融合,激发非遗的生产力和生命力,让非遗焕发新活力。
“非遗+旅游”,让旅游热起来
客家织带制作、学唱客家山歌、品味擂茶、观看赣南采茶戏……每到假期,众多赣州非遗项目,在各大景区、剧院、街巷轮番登场,为游客呈现非遗的独特魅力,让游客在非遗项目中体验传统文化之美。
以文塑旅,以旅彰文。近年来,赣州市充分利用当地优势特色非遗资源,加强非遗项目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形成以客家文化旅游区为支撑的“一核三区”全域旅游发展格局,并持续推进非遗进景区活动,全市4A级景区均有非遗项目开展活态传承。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4A级景区江南宋城历史文化街区相继建成章贡区非遗馆和省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客家菜制作技艺、章贡酒酿造技艺等传习所,通过研发非遗旅游商品,开发了以“客家文化”为主题的文创系列产品200余件,并设立文创旗舰店,将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变成“伴手礼”在展示馆售卖,并通过互联网络销往全国。近年来融入非遗元素的旅游产品累计销售收入达400余万元,实现旅游总收入1.8亿元。
“非遗+乡村振兴”,让乡村火起来
“不仅能欣赏到围屋建筑,还能近距离观看客家织带制作、学唱客家山歌,丰富多彩的旅游体验让我回味无穷。”近日,来自湖南的游客万女士游览了龙南关西新围后十分高兴。
龙南市关西镇关西村是赣州市第一批非遗小镇,在当地政府的鼓励下,许多企业和商家加入到客家饰品、客家工艺品等非遗产品的生产与经营行业。香火龙、客家山歌、板凳龙、制作冬头帕和凤眼珍珠等经过重新编排包装,开始以商品化的形式进入关西村非遗小镇,为小镇产业发展注入了新活力。
据了解,近年来,赣州市以全南雅溪古村、龙南关西村、于都寒信村等非遗小镇为主体,以非遗工坊建设为抓手,推动客家文化与乡村振兴深入融合、相得益彰。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非遗传承,要在传人。各地的非遗工坊带动了相当一部分基层群众就业,为乡村振兴积蓄人才动能。大余新城镇周屋村的芋荷、良生烫皮生产带动了70户家庭增收致富;会昌依托酱干制作技艺带动县域酱干加工业,生产企业20多家,年生产酱干2000多吨;兴国百丈泉公司,将兴国鱼丝传统工艺改进提升,生产的兴国鱼丝畅销江浙沪、北上广深,远销东南亚,开创了传统食品的互联网新时代;崇义县凭借崇义南酸枣糕制作技艺,将其打造成为年产量8000余吨、年产值3亿元、年利税4000万元,成为带动当地农民增收3500万元的富民好产业。
“非遗+生产性保护”,让非遗活起来
6月7日,第十九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开幕。在江西馆赣州展区,古朴典雅的石城砚、精美绝伦的瑞金竹编、古色古香的崇义竹创等非遗项目,吸引了现场观众和参展商驻足观看、进馆咨询。本届文博会单独设立的寻乌展馆还划分为客家剧目现场展示、非遗木雕工艺、非遗美食品尝区等区域。
这是赣州市推动非遗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生动体现。赣州市依托大型节会,举办非遗购物展示展销系列活动,设立赣南民间工艺产品展销区。同时,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评审和建设市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目前,建有省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6个,市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21个。
生产性保护让非遗焕发活力。会昌县通过“协会+公司+基地+编织户”的经营模式,让藤器产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壮大,会昌藤器制作技艺实现无人从事到拥有2000多名技法娴熟的藤艺编织民间艺人。龙南杨村米酒酿造技艺生产性示范基地,带动该镇200余名客家大嫂生产销售米酒,借助电商渠道,平均月销量超过3万斤。(晓嘉)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