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江西    |    直观中国    |    视界    |     原创    |     特色产业   |    热点专题    |    滚动
宜春市铜鼓县上万人吃上“生态饭”
2023-08-10 16:47:21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张震寰责编:尹红燕

  盛夏的铜鼓,古木葱茏,繁花似锦。近年来,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坚持生态立县,推动绿色发展,走出了一条生态美、产业兴的富民路,上万乡村百姓吃上了“生态饭”,过上了好生活。

  上万村民吃上“生态饭”

  屋舍俨然,阡陌交通,溪流纵横,置身中国美丽休闲乡村铜鼓县永宁镇坪田村,青山碧水、白墙灰瓦,一幅秀美乡村画卷徐徐展开。

  在20世纪80年代,坪田村的村民都靠砍木头为生。在那个“卖木头”的年代,村民们砍树不仅挣不了多少钱,还引起了山洪暴发,造成河流淤塞,农田被毁。

  2005年,坪田村实行全面封山育林,严禁猎捕野生动物。2018年,坪田村开始了秀美乡村建设,修建了旅游公路,对100余栋民房全部进行了立面改造。

  以前一直靠砍树谋生的村民马运来,如今成了“黄金屋度假村”的总经理。村民罗桂珍在村里开起了第一家土特产店,每年销售额都可达二三十万元。村民赖慧琴建起了高端民宿,年平均入住率在60%以上。村民谢辉利用村内一家祠堂,建起了铜鼓客家博物馆,馆藏一万余件老物件,每年接待游客2万多人次。原来一直在外地经商的邱海彬夫妇毅然回到村里,开饮食店,种植了百亩茶叶,近两年来家庭年收入都在20万元以上。云上坪田农业发展公司流转当地农民500多亩土地,种植黄桃、鹰嘴桃、雪桃、翠冠梨等水果。仅此,农民每年获得的土地流转收入就有15万元。

  坪田村党支部书记张继辉介绍,近5年来,坪田村全村每年接待游客10万人以上,半数村民吃上了旅游饭。

  坪田村是铜鼓县发展乡村旅游的一个缩影。随着生态环境的持续好转,铜鼓县不少村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全县乡村旅游收入每年达到近20亿余元,直接带动万余名群众增收致富。

  林下经济搭起“致富梯”

  在棋坪镇观田村林下养蜂基地里,一个个木质蜂箱整齐排列。每天上午9时,养蜂人王国辉就站在蜂箱前,开始一天的抖音直播——教蜂农怎么养蜂。对于网友提出的各种问题,他总是不厌其烦地一一作答。

  王国辉在2001年退伍回到家乡后,便开始了养蜂。从刚开始试养20余箱,逐渐扩大规模到后来的200余箱。周边省市的养蜂人看了王国辉的养蜂直播后,陆陆续续来到铜鼓,向王国辉拜师学艺。现在王国辉直播、带徒弟、销售蜂蜜,每年能有20多万元的收入。

  三都镇三都村村民林辉原来一直在外发展。2015年他回到家乡,和几位村民一起种植了490亩林下黄精。到2019年采收时,黄精每亩纯利润达到2万元以上。如今,林辉流转2000余亩山林,种植高标准黄精900亩,林下黄精1300亩,育苗基地500亩。

  近年来,铜鼓县因地制宜发展林药、林菌、林蜂、林禽、森林康养等森林产业,先后创建秋收起义纪念地、汤里文化旅游度假区、天柱峰景区3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成立了“林下中药材”“林下蜂蜜”“森林旅游”等各种林业合作社42个,林业企业53家。

  把“绿被子”变成“红票子”

  铜鼓县现有林地面积20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88.04%;封山育林面积163万亩。碳汇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大。早在2016年,铜鼓县就开展了符合开发条件的林地调查,并形成基础数据库。

  铜鼓探索组建绿色银行,采取租赁、入股、托管、赎买等形式,将全县碎片化、零星化的生态资源集中收储,形成集中连片优质的生态资源资产项目包;推广应用绿色货币,对居民参与“护水治水”“护林植树”“社会治理”“绿色出行”等相关活动记录进行评判认定,将群众的绿色生活方式量化变现为真金白银。

  2022年底,铜鼓县与证券机构成功签订全省首笔千万级林业碳汇交易协议,“绿被子”变成了实实在在的“红票子”。(文 刘舒文)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