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1日,国家药监局印发《关于同意安徽、江西、陕西省药监局开展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的批复》(国药监药注函〔2025〕75号),江西省成为全国14个获得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资格的省市之一。
获批试点资格后,江西省药监局将可以为全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重大变更补充申请申报提供前置指导、核查、检验和立卷服务,需要核查检验的补充申请审评时限将由200个工作日缩短为60个工作日,压缩幅度达70%,对进一步推动江西省医药产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用和产业迭代升级,以及提升江西省药品审评审批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2月,国家药监局印发《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提出“在有能力、有条件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试点工作”,并从加强组织实施、具备审评能力、制定管理制度、强化支撑保障等四个方面明确了试点工作条件。
江西省委、省政府对改革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分管省领导专程就改革试点筹备工作开展调研指导,并召开协调会专题研究相关工作。江西省药监局迅速响应,积极对接国家药监局,加强汇报沟通,并成立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省领导的大力支持推动下,江西省药监局对照试点工作方案,加强药品审评机构——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软硬件建设,并举全局之力优选11名审评人员赴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进行为期6个月的跟班学习培训。在培训届满评估考核中,江西省选派的跟班学习人员团队获评“团队优秀”,5名同志获评“个人优秀”,获评优秀人数和审评任务完成总数在同期参加培训的省级药监局中均排名第一,得到国家药监局充分肯定。自评达到试点工作条件并报请省政府同意后,江西省药监局于今年6月向国家药监局提出了申报试点的申请。
下一步,江西省药监局将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进一步优化药品审评工作机制和服务流程,确保试点工作真正落地见效,努力以高质高效的服务吸引更多优质药品企业和产品入赣落户,增强江西省医药产业集聚效应,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文 王平)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