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江西    |    直观中国    |    视界    |     原创    |     特色产业   |    热点专题    |    滚动
江西优化省级评审专家劳务费支出标准
2025-09-16 09:48:33来源:江西日报编辑:尹红燕责编:尹红燕

  9月11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了解到,为加强省直预算单位评审专家劳务费支出管理,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江西省于近日印发《江西省省级评审专家劳务费支出标准(暂行)》(以下简称《支出标准》),明确发放标准,规范适用范围。

  《支出标准》进一步明确发放标准,将省财政厅原内部标准研究上升为省本级通用标准,区分会议评审、现场考察、通讯评审等形式,对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等四类专家分别明确2000元、1600元、1300元、800元每日劳务费上限,半天按50%计取,连续评审超两天的从第三天起减半执行,特殊人才、省外专家劳务费可依规上浮;突出管理实效,强调标准为上限,要求单位遵循勤俭节约、专业适配原则,加强内控管理,对劳务费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不额外增加财政经费,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规范适用范围,将未评职称但具专业水平者纳入管理范围,同时赋予省级单位自主权限,各主管部门可在相应框架内制定实施细则,省属科研院所、高校、医院可结合实际自主制定标准。(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 殷琪惠)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