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江西    |    直观中国    |    视界    |     原创    |     特色产业   |    热点专题    |    滚动
坚守初心解民忧 实干笃行护民安——记兴国县委信访局局长曾祥燕
2025-12-15 11:50:37来源:江西日报编辑:尹红燕责编:尹红燕

  11月25日,记者在赣州市兴国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见到了曾祥燕。这位深耕基层信访工作多年的县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县委信访局局长,始终将“人民信访为人民”的理念放在首位。在他的带领下,兴国县信访工作成绩斐然,2022年5月,该局获评全国信访系统先进集体,曾祥燕作为代表前往北京领奖;今年,曾祥燕又获评全省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做改革攻坚的排头兵

  “多亏曾局长牵头,困扰我们半年的排水问题终于解决了!”兴国县供销社集资楼居民吕某提起曾祥燕,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该楼因相邻医院施工导致排水沟堵塞,污水横流、蚊蝇滋生,严重影响30多户居民生活。曾祥燕接到信访件后,立即带队赶赴现场,顶着烈日勘察、协调多部门现场办公,仅用5天就彻底解决了问题。

  兴国县是人口大县,信访矛盾总量大、涉及面广、遗留问题多。面对复杂局面,曾祥燕立足本地红色资源,创新推出“红色文化+信访工作”机制,把苏区干部好作风融入日常工作,打造“苏区信访为民”服务品牌,推行“3天见面、7天反馈、21天办结”工作法,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今年以来,兴国县委信访局共接待、受理初次信访事项518批次,成功化解513批次,化解率达99.03%。

  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某楼盘项目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8年内3次停工,684户业主无法收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包案督办,曾祥燕作为中坚力量深入一线牵头梳理出资金、债务、司法查封等核心症结。他协助包案督办领导多渠道筹措资金,并协调司法力量护航,经过1年时间攻坚,项目于2023年6月全面竣工交付,8年信访积案得到圆满化解。业主戚某送上了“人民信访为人民、排忧解难似亲人”的锦旗,激动地说:“拿到不动产权证的那一刻,我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

  “信访工作既要化解存量矛盾,更要防范增量问题。”这是曾祥燕始终坚持的理念。2021年以来,他推动信访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推出“码上办+马上办”平台,群众扫码提交诉求,后台24小时响应;构建“1+6+N”工作体系,整合牵头部门、核心单位与配合力量,实现诉求精准分流、高效处置;建立“书记办”、隆坪乡“隆易办”等机制,由县领导带头包案,攻坚“老大难”问题。

  在乡村,他积极推行“红色中间人”调解制度,聘请老党员、老干部、老退役军人用乡土语言化解邻里纠纷;在社区,设立网格说事点、召开屋场会,让群众“话有地方说、理有地方讲”。一系列创新举措,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大大增强。

  做信访一线的实干家

  “信访工作不是‘和稀泥’,只有坚守法治底线,才能让群众信服。”曾祥燕常对同事这样说。

  曾祥燕结合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兴国山歌”,编排《山歌唱响信访法治化》节目,把政策法规送到田间地头、社区院落,累计演出20余场,覆盖群众8万余人次。他还组织开展“信访法治进万家”活动,通过讲座、案例剖析、现场咨询等形式,走进社区、企业、学校,提升干部依法受理办理信访事项、群众依法信访的意识和能力。“

  在化解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时,曾祥燕推行“访调诉”一站式服务,聘请律师常驻接访大厅,提供法律咨询、援助和调解。针对一起遗留10年的“烂尾楼”问题,他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组建法律服务团队,全面核查资产、厘清债务、追回流失资金,最终让“烂尾楼”变身“精品楼”,成为全省首个“保交楼”经典案例,相关经验被列为全国典型案例。

  此外,曾祥燕建立信访干部法治培训常态化机制,每月组织一次“案例教学+现场实操”培训,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授课,帮助信访干部从“门外汉”成长为“法治通”,全县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2022年至2024年连续保持100%。(王华洋 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 熊江萍)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