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江西    |    直观中国    |    视界    |     原创    |     特色产业   |    热点专题    |    滚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联合四部门启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
2023-09-15 19:12:23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钟薇责编:尹红燕

  根据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网信办统一部署,9月15日上午9:30,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江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南昌市红谷滩行政广场同步举行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此次活动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成立后,首次牵头联合各主办单位组织开展的金融消费者教育宣传活动。各主办单位负责同志出席启动仪式,省内银行、保险、证券、非银行支付机构,投资者教育基地、行业协会等50余家单位参加了现场活动。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41

启动仪式现场

  在活动现场,各单位通过设置宣传展台、LED大屏播放宣传教育视频、组织有奖互动问答、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品等多种方式开展金融知识宣传。与此同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省内10家监管分局联合当地各主办单位,组织辖内各金融机构同步开启宣传月活动,形成了全省各地上下统一的活动声势和宣传氛围。

  此次宣传月活动将持续到10月15日。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汇聚金融力量 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以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增强金融安全意识,促进市场公平有序为目的,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向广大金融消费者普及基础金融知识、提示金融风险,倡导理性消费、价值投资观念;推进行业诚信文化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金融环境,树立金融为民、金融惠民、金融便民的理念,积极宣传惠及民生的良好做法和成效。与以往相比,此次宣传月活动将突出“全”“实”“新”三大特点。

  “全”——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各金融机构面向社会公众、金融消费者、投资者,从贴近人民群众需求的金融基础知识入手,同步开展“全”覆盖教育宣传。

  “实”——各级金融监管部门推动金融机构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学习运用“浦江经验”,聚焦提前还房贷、保险销售理赔等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为民办“实”事,着力推动消费纠纷源头化解,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量。

  “新”——各金融机构立足消费者教育宣传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分层次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商圈“五进入”集中教育宣传日活动,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宣传,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效果和社会效应,展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新”担当“新”气象。

  活动要求监管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多方联动,夯实责任,形成合力。各监管部门积极创新工作方式,联合各方力量发挥合力,提高教育宣传活动及为民办实事工作成效;各金融机构充分履行消费者教育主体责任,开展有针对性、特色性、连续性的金融知识普及活动,落实好各项金融惠民政策;各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功能作用,落实好市场、行业自律职责,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文/图 黄玮)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