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着力理顺新形势下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行政执法机制,持续推动林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守护绿水青山、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创新工作机制。建立林业重点案件集体磋商研判机制,定期邀请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召开重大疑难案件研判会,从办案程序、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形成意见结论,有效防范滥用职权的风险。建立司法鉴定与测绘评价机制,对处于行刑临界点案件,聘请专业司法机构进行现场鉴定,对明显是行政立案标准的案件,则通过第三方测绘公司现场测绘,进而依据上述独立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依法规避执法风险,确保案件精准定性。
夯实执法基础。加强县林政管理稽查大队基础设施建设,单独设立询问室、调解室、档案室,建立执法人员公示牌,安装询问录音录像系统,保障执法用车,统一配置执法工作制服,先后配备笔记本电脑3台、便携式打印机3台、执法记录仪6部、无人机1台,不断夯实执法基础,探索运用“智慧监管”林政执法新模式,推进林政执法手段科学化、信息化、现代化。
强化能力提升。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安排执法人员参加分类学法及执法资格证考试;通过组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心得体会、开展政治家访、签订“三个不准”“五个严禁”承诺书,教育引导执法人员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全面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案件查办、调查取证、权益听证、协商调解及案卷管理。
凝聚执法合力。充分发挥县林长办牵头抓总作用,深化“林长+三长”协作机制,县林业局与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森林资源管护有关案件进行沟通协调、分析总结,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建立林业行政案件强制执行绿色通道,打通林业行政案件执法“最后一公里”,提高林政执法工作效率,凝聚森林资源保护合力,为及时依法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有力支撑。(文 李智兴 谢兴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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