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江西    |    直观中国    |    视界    |     原创    |     特色产业   |    热点专题    |    滚动
不忘来时路 奋进新征程|江西新余:守护“一老一小” 绘就“幸福底色”
2024-08-15 10:50:32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钟薇责编:邱观史

  8月13日早上6点多,87岁的喻邦祥老人就来到了新余市渝水区珠珊镇鹏湖村“一老一小幸福院”(以下简称“幸福院”)内,他家离幸福院最近,几乎每天都最早到。接着又陆续进来20多名老人,7点钟吃完早饭后,老人们在院子里或散步,或浇菜,或聊天。不久后,旁边的游乐设施区也出现小朋友玩耍的身影,还有学生在乒乓球台前你推我挡“切磋”起来,安静的院落变得温馨热闹起来。这也是幸福院的日常缩影。

不忘来时路 奋进新征程|江西新余:守护“一老一小” 绘就“幸福底色”_fororder_图片1

鹏湖村“一老一小幸福院” 摄影 高晓天

  “党的政策好啊!在这里每天有热菜热饭,一个月只要出200元钱,还可以吹空调、看电视,我们真是有福哦!”说起幸福院,老人们不住地点头称好。

  “学校放假了,我们就到这里来玩,这里有好多玩具,还可以打乒乓球、下棋,有时候还会组织活动。”孩子们高兴地说道。

  鹏湖村“一老一小幸福院”的前身为鹏湖村颐养之家,原址在鹏湖村委上村村小组,村里70岁以上的老人每月缴纳200元,就可以“入家”吃上一日三餐。2022年,鹏湖村小学撤并后,颐养之家依托闲置校园校舍为主体进行提升改造,2023年成为全市首批建成运营的“一老一小幸福院”。目前共有51名老人,其中送餐的22人,到幸福院就餐的29人。

  从原先只有120多平方米的颐养之家,到现在2000多平米的幸福院,改变的不只是场地、名称、环境,更多的是功能升级,服务升级。

  细心服务办“院”。“一老一小幸福院”在营造“家”的氛围和管理服务上下功夫,让老人自主参与管理,提升他们的幸福感、获得感。挖掘全村有才能才艺“入家”老人,成立“老来俏”乐队,自编自排独唱、合唱,二胡独奏、伴奏,采茶戏等各类型节目10余个,演出内容涉及经典红歌、新时代颂歌、本地传统戏曲等方面,充分展现老人们爱党爱家、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幸福院里晓康诊所、电视室、棋牌室、图书阅览室、儿童活动室等功能室配备齐全,为老人、儿童提供一个日间照料、互助互娱的活动场所。乡村医生刘永平每天在幸福院坐诊,方便老人就医。8月8日上午,廖月英老人因天气炎热感觉不舒服,刘永平立即为她配了人丹、十滴水等防暑降温药品。

不忘来时路 奋进新征程|江西新余:守护“一老一小” 绘就“幸福底色”_fororder_图片2

“一老一小幸福院”开展才艺会演 摄影 高晓天

  志愿服务暖“院”。“一老一小幸福院”组织党员志愿服务队开设“一老一小幸福课堂”,为老人、儿童上助娱健身课、古诗词诵唱课、防溺水课、移风易俗课、家风家教及亲子教育课等;为老人、儿童开展过集体生日、爱心陪餐等活动,既丰富了他们的生活,又满足了精神慰藉。新余市中医院结合覆盖科室诊疗特色,每月到村晓康诊所开展一次免费义诊及连续性健康服务,为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中医特色体验服务,做好健康指导,对一些要就医的“入家”老人给予门诊或入院诊疗帮助等。

  社会参与助“院”。“新余市大数据中心捐米、油、牛奶,折价2700元,区气象局米油面条,折价3260元,市民政局10000元……”在“一老一小幸福院”好人榜上,记录着市、区各单位的捐款捐物。“幸福院开销主要是厨师人工、伙食费、水电。市、县两级财政分别补贴100元,加上老人自缴的200元,维持日常运转没问题。”鹏湖村“一老一小幸福院”管理员喻君牙表示,幸福院里老人还种了蔬菜,降低了伙食成本。在用好政府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村委积极与各界商会、乡贤对接,多方筹集资金为老人、儿童提供丰富多彩的生活,确保幸福院高质量、可持续运行。

  老有所养、幼有所育,事关千家万户,关乎民生福祉。在新余,像鹏湖村这样的“一老一小幸福院”有29家,主要为老年人、儿童提供助餐、课外服务、文化娱乐等关爱服务活动。

  “建设‘一老一小幸福院’是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提升农村老年人及儿童关爱服务的具体民生举措。”新余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刘根生介绍,今年新余以项目化的形式,聘请第三方招募老年大学学员、志愿者等,组织开展“一老一小幸福课堂”关爱服务活动。目前已开展活动54场次,活动效果很好,受到老人、儿童及村干部们的欢迎。

  刘根生表示,下一步,新余将根据老年人、儿童的特点,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推动“一老一小”工作高质量发展。(文 徐云)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