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打击犯罪的前沿到服务群众的窗口,从智慧警务的升级到基层治理的深化,在第六个中国人民警察节来临之际,1月8日,江西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过去一年全省公安工作的亮眼答卷——江西公安机关以一场全面而深刻的改革升级之“变”,生动诠释“人民公安为人民”永恒初心的“不变”。
治理之变:“智慧110”让基层治理更高效
“智慧110”让公安机关更快更好响应群众报警求助。除了传统电话报警外,江西公安拓展微信小程序、互联网报警平台等多元化报警渠道,确保每一名群众的紧急救助都能得到及时响应。
智慧赋能不仅让接处警更快,更让社会治理的靶向更准。过去一年,全省公安机关全面推进110接处警工作智能化转型。警情精准定位、警力可视调度、处置全程监督的全流程数字化管理,让接处警效率显著提升。全省110报警电话接通率、接听率和1分钟内派警率分别保持在99.7%、100%和99.8%的高位,110“生命线”24小时全天候畅通无阻。
智慧赋能不仅体现在速度上,还体现在深度参与社会治理的精度上。过去一年,江西公安推动非警务矛盾纠纷警情全量导入综治中心联调联处,打通了“公安110”与“社会综治”的壁垒,让专业的基层调解员、行业专家、法律工作者等力量参与进来,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过去一年,全省公安机关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3.6万余起,化解率达98.4%;无数可能激化的矛盾被化解于萌芽,全省命案发案数下降9.74%。
打击之变:打防并举,筑牢财产安全的“防火墙”
面对不断翻新、危害深重的电信网络诈骗和经济犯罪,江西公安以“零容忍”的姿态,构筑起一道打防并举、全域追击的坚固防线。
在“预警劝阻”端,公安机关将科技力量深度应用于反诈前沿。2025年12月,永丰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争分夺秒,在辖区居民正准备向诈骗账户转账的最后一刻上门拦截成功,避免了群众巨额财产损失。这样的精准防控,已成为江西公安反诈工作的日常,将打击环节最大限度前移,守护群众“钱袋子”。
在“破案追损”端,江西公安重拳出击,战果显著。全省全力打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持久战,分2批次审查缅甸遣返的1272名中国籍涉诈人员,对诈骗犯罪链条形成强力震慑;去年侦破百万元以上电诈案件31起,追赃挽损2.9亿元,“断流”行动战果连续两年位居全国第一。
打击的锋芒同样精准指向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犯罪。江西公安深入推进“歼击”“猎狐”专项行动,去年共侦破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377起,挽回经济损失23.72亿元,并从境外追回犯罪嫌疑人22名,有力维护了全省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经济安全。
服务之变: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从优化营商环境到守护企业创新,从便利群众办事到护航城市活力,江西公安坚持“多设路标、不设路障,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理念,服务发展大局。
便民利企,既要做“加法”,也要做“减法”。一方面,全省公安系统推动新车上牌、二手车交易、身份信息变更等12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改革落地,2025年全省二手车交易量达95.1万辆,增长17.6%,“二手车交易信息查询平台”应用被列入国家数据局重点联系示范应用场景。另一方面,牵头出台全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意见,使江西成为全国城镇落户政策最宽松的省份之一,吸引更多人才和劳动力来江西安家落户。同时,出台全省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清理41项行政检查事项,为经营主体营造更加宽松、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城市发展的“烟火气”,离不开周密安全的“守护力”。过去一年,江西公安升级打造“高空瞭望”“分流管控”等智慧机制,科学优化安保方案,有效保障了南昌烟花晚会、赣超等共395场大型活动安全有序举行。此外,为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江西公安完善涉外重点企业办证绿色通道和“白名单”申报制度,推动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红利逐步释放,不仅为江西吸引外资注入新动能,更为南昌、景德镇等“网红城市”擦亮了安全、舒心的文旅名片,让纷至沓来的游客既能感受江西历史文化的魅力,也能体验安心无忧的旅程。
夜色中,派出所的灯光常亮,110指挥中心的电话铃声依旧会随时划破寂静。无论警务模式如何迭代升级,24小时在线的守护,始终是赣鄱大地上最令人心安的底色。新征程上,江西公安的脚步更加坚定:模式在变,能力在变,但守护平安、服务人民的赤诚初心永不改变。(吴雅雯)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