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记者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颁布以来,江西省生态环境系统围绕制度衔接、标准建设、执法监管、损害赔偿、普法宣传等重点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措施,推动法典各项制度落地见效。
江西省建立“省级统筹、市县落实、全系统参与”三级联动机制,明确文件清理、标准评估、执法配套等任务。把法典学习作为生态环境系统干部履职必修课,构建领导领学、骨干研学、条线导学、全员普学的学习体系,开展专题解读、法治培训和实务研讨,相关培训覆盖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系统干部和一线执法人员。
对照法典确立的新制度新要求,江西省加快推进配套制度建设和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全面梳理现行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动各设区市同步开展清理,分类做好废止、修改等工作。出台《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6)》,采用多因子百分比裁量模式,制定265项细化基准;修订生态环境行政权力清单,进一步厘清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边界。同时,完善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将33项标准纳入年度计划,对58项现行标准进行清理复审,为法典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江西省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作为推动法典实施的重要抓手,摸排相关线索550条。赣、闽、鄂、湘、粤五省围绕省际会商、联合案例推选、常态化交流等达成初步共识,协同推进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江西省还加快修订《江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综合性替代修复区域建设指南》,推动受损生态环境及时、科学、有效修复。
为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江西省围绕法典适用、裁量基准、行刑衔接等开展监督核查,完成行政许可、合同、信息公开、公平竞争审查等法制审核事项324件。按照企业环境风险实施差异化监管,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检查总量较原计划压减32%;推广“一码通行”数字化监管,进一步减轻企业迎检负担。
在普法宣传方面,江西省紧扣“赣鄱生态 法典护航”主题,面向党政领导干部、一线执法人员、企业、社会公众和农村基层群众,分类开展责任解读、实务培训、合规帮扶和法治宣传。组织专家普法服务队深入重点产业园区,为企业提供环保“体检问诊”;各设区市结合区域特点创新宣传形式,推动法典进机关、进企业、进基层。(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政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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